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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的通知尊敬的业主/住户: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,保护人身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《消防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、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如下: 1.应选购质量合格的电动车、充电器及电池,不得违规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。 2.电动车进入小区请锁好有序停放,不得随意乱停乱放,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,不得堵住楼道单元门口,不得停放在燃气阀门、配电箱等公共设施旁边。 3.禁止在私拉电线及在楼道内或在家中充电,小区内已设立多个自助充电桩可以进行电动单车充电。 4.电动单车严禁乘坐电梯上楼及电梯大厅。 5.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: ①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,严禁用物品覆盖或放置于坐垫上、座桶内; ②充电器散热风扇要保证良好运转正常。充电器故障时,应及时修理或更换。 ③充电时间应控制在8小时内,不允许长时间给电动自行车充电,以免造成充电器热量难以散发导致燃烧。 ④必须关闭电门锁,避免造成充电电池电压升高,烧坏电门锁,引起短路起火。请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,可及时联系管理处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相关部门分举报。 本通知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、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。对违反本通知的行为,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,将上报公安进行将依法予以处罚;引起火灾,造成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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